圖書館閱覽規則 一、凡本校教職員工、學生均可依規定辦理借書。 二、每次借書冊數,教職員工以五冊為限,學生以二冊為限。 三、每次借書時間學生以二星期為限,教職員工以三星期為限, 期滿後,如無人預約, 得續借一次。教職員借閱因教學或職務所需之參考書籍不在此限。 四、.私人物品、手提包、食物及飲料不得攜入館內。 五、館內閱覽請保持肅靜,並不得在館內吸菸。 六、不得任意抽出目錄卡片,目錄盒用畢,請放回原處。 七、如有竊取或損毀藏書、傢俱情事,一經發現除需負責賠償責任之外,並 送處罰。 八、 全校師生均可利用館內網路上網查資料。 九、 下課時間優先讓給學生使用。 十、 嚴禁上「不當網站」或利用網路從事「非教學」之活動,違者以校規議處。 十一、 上網應注意禮節,不當言論和到處侵入主機系統令人討厭,且必須自負刑責。 十二、 教師使用電腦出題時,請自備乾淨磁片及紙張。 十三、凡不遵守本規定者,得暫時取消其使用資料及資源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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