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圖書館借閱與利用須知》
一、凡本校教職員工生,均可借閱本館館藏(一般圖書);唯參考用工具書、特藏書、當期期刊、當日報紙等,非因特殊需求,均限於館內參考、閱覽,不得外借。
二、請持本人學生證、教職員工證辦理圖書借閱,請勿將個人證件借予他人使用,以免權責不清,造成無謂困擾。
三、學生,一次可借:圖書5冊,借期21天,可續借一次7天;
圖書股長,一次可借:圖書8冊,借期21天,可續借一次7天;
教職員工,一次可借:圖書10冊,借期30天,可續借一次15天。
*教學利用或特殊需求時不在此限。
四、若書逾期請儘速歸還,每逾期一天,停借一天(以本數累加)。拖越久,停權越久。
五、凡教職員工生於離職或離校時,應還清所借館藏。所借館藏,若有遺失或污損等情況,請自購相同或較新版本圖書資料賠償或依定價之現金賠償。
六、凡於本館閱覽、借書或資料檢索,請遵守下列事項,以維護大家共同權益:
(一)保持安寧:勿大聲談話、嬉鬧;行進間,步伐請放輕;坐椅拉放與歸位時,避免撞擊產生重響。
(二)維護整潔:禁止製造垃圾,任意破壞環境衛生;館內絕禁進用任何飲料、零食。
(三)愛惜公物:館內所有的館藏、器物、設備等公物用品,嚴禁不當的使用或任意的破壞。
(四)公用電腦僅供讀者查詢資料,請正當使用;未經同意,禁止逕自利用磁碟機下載或存取資料,避免電腦中毒或當機。
(五)進入圖書館,不得喧嘩、進食,如有影響他人使用權益之情形,經規勸無效者,本館得請讀者立即離館。
《圖書館開館時間》
*閱覽服務:星期一至星期五,上午8時至下午5時。
*借還書服務:星期一至星期五,第一、二、三、五節下課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