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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徐匯中學圖書館】館藏借閱相關規定: 一、使用圖書館藏資料,請遵守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。 二、借閱館藏資料應愛惜使用,不得圈點、眉批、評註、污損、裁剪或毀損館藏資料。 三、同學離校前,須主動將所借之館藏資料歸還。 四、圖書館電子書建置中。 五、借閱規定: 1.借閱方式:請攜帶學生證或教職員證至圖書館即可借閱。 2.借期冊數:學生每人最多可借閱館藏資料2冊,教師可借閱5冊。 3.借閱期限:    (1)『期刊』、『視聽資料』只能在館內閱讀使用。 (2)『圖書』每本書可借閱二周。 (4)若為其他特殊之館藏資料有相關閱覽之限制,則須依限制進行管制。 4.借閱人歸還館藏資料,須歸還至圖書館,可於網站查詢個人未還書籍。 5.館藏續借:借閱期滿如無他人預約,可上本網站進行續借(最多可辦理續借一次),續借 期仍為該館藏資料原先之借期;若為長期借閱期滿,則借期以長期借閱之期限計算。 7.館藏預約:欲借之館藏資料如已外借,可上本網站辦理預約,待該館藏資料歸還後,即 依預約先後順序借給預約者。 8.罰則、賠償規定: (1)逾期處理:借閱期滿前借閱人應依規定辦理歸還或續借,所借之館藏資料逾期經通 知後,仍未歸還者,館藏管理人員得暫停其借閱其他館藏資料之權利,書籍歸還逾期 1天則罰1天內不能借書,以此累計,至學期末前二周仍未歸還者則列入遺失處理。 (2)借閱之館藏資料若有遺失或嚴重毀損等情事,借閱人應負賠償責任(以書本定價賠償)     ;若館藏資料為單位借閱,當無法確認單位內確實之借閱人時,則以專責保管人員為賠償者。 六、【圖書館】館藏借閱之相關規定在[  ]均有說明。